
中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前局長于文明在落馬14個月後,經過一審後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他因受賄超過6344萬元人民幣。
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於8月21日公開宣判了中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前局長于文明的受賄案。法院裁定,于文明在任職期間從2009年到2021年2月,利用自身職務的便利為他人在藥品註冊審批和產品註冊證書延期等事宜上提供幫助,涉及非法收受財物共超過6344萬元。
根據公開資料,于文明生於1963年6月,山東單縣人,農工黨成員,於1988年8月開始工作。他曾擔任過中國中醫藥報社的記者和編輯,擔任過中藥與通聯部的負責人和副主任,並在1997年擔任過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主任一職。
2004年,于文明開始擔任中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期間於2007年兼任農工黨北京市委會主委,並於2017年12月成為農工黨十六屆中央專職副主席。
直至2018年6月,于文明升任中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而於2023年7月卸任該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