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3日訊】(記者李潔思綜合報導)明慧網報導,79歲的醫生、法輪功學員蘇澤生於2024年12月21日被非法判刑4年,勒索罰金4萬元。
2023年11月15日上午9點左右,昆明市盤龍區國保大隊及栗樹頭派出所的近十名警察闖進蘇澤生家,將他、妻子張貞一、兒子蘇昆、兒媳張曉丹綁架。兩位在他們家作客的友人也遭綁架。到第二天,其他人都相繼回家,蘇澤生被劫持到看守所關押。
2024年3月初,蘇澤生夫婦被構陷到檢察院,之後又被構陷到西山區法院。蘇澤生聘請自己的朋友當辯護人,但被檢察官蘇靜拒絕。蘇澤生家人向西山區檢察院反映訴訟程序的違法性,正在等待答覆時,12月20日法院卻突然非法庭審蘇澤生。
蘇澤生在法庭上沒見到辯護律師和家人,便拒絕開庭。法官普會竣聲稱,蘇澤生聘請的律師是煉法輪功的,不能作為辯護律師。蘇澤生說,他四個月前就聘請了律師,沒人告知不能請,再則有哪條規定說法輪功學員不能做辯護律師。
在庭審中,蘇澤生不配合,一直保持沉默。法庭只走過場,草草收場。
第二天,12月21日,在沒有任何事實的情況下,法院以《刑法》300條中的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將蘇澤生非法判刑4年,罰款4萬元人民幣。
蘇澤生出生於1946年7月26日,現家住昆明市盤龍區雲南映像小區,曾經是普洱縣人民醫院主治醫生,1998年1月1日開始修煉法輪功,明白了人生的意義是返本歸真。
蘇澤生於2006年6月3日下班後到昆明妻子那兒去,打算去休假,之後到7月退休,並託在普洱照顧年邁父母的姐姐幫他提前一個月辦理退休手續。
6月30日早上10點左右,蘇澤生在昆明園女兒蘇嵐的茶葉店時,被幾個便衣綁架到派出所。當日下午他又被劫持到昆明市盤龍區第二看守所關押,說他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那裡環境惡劣,一個監室只能關十個人,卻關進了約二十來人。每個人被強迫粘裝月餅的盒子,不准互相交談。
第二天,蘇澤生被帶到普洱縣鳳陽小區派出所,然後再被關入普洱縣公安局看守所。警察告訴他,只要他說不煉法輪功了,就不起訴他,被他拒絕。之後又有警察到監室來勸他不要再煉了,他仍然拒絕。
他由於不「轉化」(拒絕修煉法輪功),於8月4日被宣布逮捕。
在他被關押期間,他姐姐於6月13日幫他辦理退休手續,從醫院到衛生局,再到勞動局有關手續全都辦好了,只差蓋上公章就完事了。就在這時,負責辦理退休的縣勞動人事局局長說「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不讓辦。
2007年2月13日,蘇澤生等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他們被剝奪做無罪辯護的權利,都被非法判刑,蘇澤生遭冤判1年。他們上訴,被非法維持冤判。
蘇澤生在被關押期間身體和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傷害,耳朵聽力急劇下降。
他出獄後被剝奪一切待遇,包括工作、退休、退休工資及個人所有保險。此後,七旬的蘇澤生為了生存,不得不到外地打工謀生。在昆明古樓醫院打工期間,還遭到普洱「610」和醫院黨委書記的多次電話騷擾,使他及家人身心遭到極大傷害。
蘇澤生分別在2007年及2024年,被以中共《刑法》300條中的第一款所謂「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名非法判刑。中共一直以此罪指控法輪功學員。大陸人權律師均認為,這完全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300條第一款成立的兩個要素是,「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和破壞了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
例如大陸著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表示,中共迫害法輪功時,法輪功已存在了8年,沒有任何公民或單位舉報或指控法輪功危害社會。
「中國法律規定,刑事違法必須存在社會危害性,沒有社會危害性就不存在刑事違法性。」「因為不能證明具體破壞了什麼法律,所以所有的指控肯定是不成立的、是很荒謬的。」
旅美大陸人權律師吳紹平認為:「《中國刑法》第300條本身這個條款就具有『違憲』性」,一方面《憲法》36條規定人有宗教信仰自由,另一方面《中國刑法》又把宗教信仰自由剝奪了。
2022年11月16日,美國國會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在發布《2022年中國人權與法治報告》中,呼籲中共「廢除《中國刑法》第300條」。
(案例源於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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