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坚决执行“双减”政策,尽管这导致了大量年轻人失业,且无法满足学童辅导的需求,但官方没有回头的迹象。今天发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旨在打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
中国教育部网站今天发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的相关说明,其中明确了“双减”政策难以放松或改变的原因。
这名官员表示,中国共产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双减”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已写入2021年11月通过的中共百年历史决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还提出,要加大与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如“教育培训”等,相关执法力度。
他还引述了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的话,表示道德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追求利润的产业,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这名官员坦言,自从“双减”改革实施以来,私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隐形变异的校外培训”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机构仍然存在“跑路”的问题。这正是必须健全校外培训法律制度的原因。
这名官员表示,未经批准私自有偿进行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存在培训环境安全风险、培训内容危害风险、“超标超纲”(超越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或考试范围)违反教育规律风险、从业人员侵害学生风险、退费难风险等各种隐患,“既容易损害家长权益和学生身心健康,又可能使全社会陷入‘教育内卷’无益竞争的泥潭”。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背心”(指换个名目)等3种隐形变异行为,并规定了从警告到人民币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同时,对中小学在职教师私自有偿进行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将依法受到重罚。
根据此办法,“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指未经批准举办校外培训,但符合实体培训有专门培训场所或网上培训有特定网站或应用程序、有两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人员的情况,经发现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此办法还规定,私自组织面向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的,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