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 年 5 月 23 日中国与西藏签订的协议全名为《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17 条协议》。这个协议全名显示出,中国为中央、西藏为地方。
中国「以上对下」的姿态对待西藏,标示了中国与西藏从主权互不隶属,走向了臣属关系的不平等转折,而让西藏渐渐走向任人宰割的命运。
17 条「协议」应正名为 17 条「胁议」
另一方面,这个协议全名中以「和平解放」粉饰了中国「侵略要挟」西藏的事实,因为整个协议签订始末,有暴力胁迫支撑,也不能从协议字面上有「和平解放」一词,就是视它为「和平协议」。
当时,中国已经以武力入侵西藏东部昌都,如果西藏不签「协议」,中国就威胁将以暴力征服全西藏,直逼西藏首都拉萨,包括移除达赖喇嘛在西藏的地位。
因此,西藏如果要和中国订出一个协议,不能违逆中国的意志,中国随时搬出「如果你不答应、我就要打你」,而西藏因为没有抵抗能力,在中国的胁迫下不得不接受。
因此,《17 条协议》就是中国威胁西藏下的结果,并非双方合意的协议,而应该被正名为《17条胁议》。就这样,西藏被中国胁迫而签订的协议,是一个中国随时可以被更改、被撕毁的协议。
一旦中国不履行协议的承诺,都可以用这是「历史文件」。稍有反抗,粗暴不堪「如果你不听话,我就要打你」的威胁就会随之而来,然后无度索求,直到趴得更低、更低、更低…。
后来,西藏人反抗中国,注定以血腥收场,也预示了 1959 年 3 月 10 日西藏抗暴,藏人被中共解放军屠杀的悲剧。
西藏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领土?
中国共产党于 1949 年打败中国国民党之后,取得中国实质统治,中共即在广播宣称要解放西藏、新疆、海南、台湾。因此,西藏当时并没有被中共占领,不是中国的一部分。若以西藏仍与其他各国外交关系来看,西藏更绝非是中国的一部分。
1950 年中国驻印大使袁仲贤到任印度时与西藏代表见面,提到去北京谈判的条件之一:就是「承认西藏属于中国」,不就说明当时西藏不是中国的一部分?
14 世达赖喇嘛即位(11 月 17 日)之前,1950 年 10 月 7 日四万名解放军渡金沙江,兵分八路,攻击西藏东部门户昌都,而藏军仅八千名,抵抗殉难有五千多人。
同月 19 日,占领昌都,俘虏时任总督的阿沛.阿旺晋美(Ngapoi Ngawang Jigme)。可见,西藏也拥有军队,也反抗中国入侵,证明了中国并没有实质统治西藏,西藏还会是「自古以来」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入侵西藏后,印度随即发表谴责,西藏也向联合国呈交报告,却石沉大海。虽然英国、美国、印度等国都声援西藏,抗议中国的暴力。
然而,相较中国实际的武力侵犯西藏,这几个国家却只有外交上的声援,只呼吁双方「和平解决」,而没有任何实际的动作。最后,只能坐看中共一步步进逼,直到西藏被并吞为止。
1950 年中共解放军占领昌都之后,中国要挟如果西藏不愿意谈判,中国则要进军西藏首都拉萨。西藏因此不得不派代表去北京谈判。
在 1951 年的六次谈判中,第二次谈判时,中国首席代表利瓦伊汉(中共第一任统战部部长)仍无理地片面认为:从历史长期来看,「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防止帝国主义侵略,解放军必须进驻西藏云云。
中国以防止帝国主义侵略为侵略西藏的借口,却忘了自己对西藏来说,就是一种中华帝国主义的侵略行为,以解放之名,行侵略之实。即便如此,还是可以反证在中国与西藏谈判当时,西藏「现实上」并非是中国的一部分。
甚至在后来签定《17 条胁议》过程中,都可以确认西藏本就是可以自行涉外处理与他国间外交事务的主权国家,因为在中国写就、强迫西藏签署的《 17 条胁议》中就透出了端倪。
中国认为自己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并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邻邦和平相处,建立和发展公平的通商贸易关系。」(第 14 条)。
换言之,签订《17 条胁议》之前,西藏自行处理「一切涉外事宜」。
《17 条胁议》中荒谬矛盾的「不予变更」
《17 条胁议》的荒谬,不单是中国胁迫西藏当局「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还有这个胁议充满矛盾的保证。
尤其是,「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第 4 条)」。「[…]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第 7 条)」。
既然什么都「不予变更」,中国还来干嘛?西藏还有「被和平解放」的必要吗?甚至,双方的协议更属多余。所以,和平解放是假,征服占领是真。「不予变更」用现代熟悉的语言来说,就是「维持现状」。
在所有「不予变更」的谎言中,中国为了达到实质的全面控制,在《17 条胁议》中要求设立「军政委员会」、「军区司令部」,目的是「为保证本协议之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除中央人民政府派去的人员外,尽量吸收西藏地方人员参加工作」(第 15 条)。
而中国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是进一步实质架空西藏政府;《17 条胁议》的 15 条中所谓「尽量吸收西藏地方人员」当然是象征的宣传用,不难想象,最终目的是「变更现状」,变更(被中共指称的政教合一「封建农奴」的)西藏制度,以符合中共的全面控制。
对中国而言,《17 条胁议》不过是成本相当低的必要谎言,用武力威胁,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是克劳赛维茨「征服者最爱和平」的批注。
当然会有人质疑其可信度。不过,中国可是惯用暴力去镇压那些质疑胁议的人。西藏当局更不可能没有发现到这个不平等胁议。
而《17 条胁议》之所会签订,更值得警惕的是,当时西藏被中国武力要挟时,因为软弱到无力反抗,反过来自我说服「胁议」有其必要性,自我说服侵略者是善良的、会履行他的承诺。
而历史一再重复,西藏亡国的过程中,总是不乏在地协力者的帮助,倒向敌人那边,瓦解自己的心防,导致西藏无法一致对外,一步步失去最重要的谈判筹码 ─「抵抗意志」,最后,一举被并吞。
1951 年 5 月 23 日签定《17 条胁议》之前,5 月 18 日北京已经先行用广播放送了「和平解放」西藏的《17 条胁议》。直到 10 月 21 日中共解放军进入拉萨之后,几天之内,西藏当局也只能被迫以达赖喇嘛名义,向毛泽东发出了拥护《17 条胁议》电报。
悲剧的诞生
自 1951 年 5 月 23 日西藏被迫签定《17 条胁议》的这 70 年来,中国以「驱除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武力威胁为托辞,强纳西藏为中国版图之一。
之后,中国移入大量的汉人到西藏,美其名协助西藏所谓的「现代化」,实际上对西藏文化灭绝的汉化加上资源掠夺的殖民统治。
殖民者对被殖民者总是采取不信任、蔑视的态度。尤其是,西藏的佛教传统与中共政权无神论的官方意识形态扞格不入。对中国而言,政教合一的西藏,尤其对达赖的崇敬,也威胁着中共政权统治西藏的正当性与效力。
藏传佛教文化对中国而言,甚至是形成所谓的西藏民族主义、分离主义之温床。西藏政教合一的文化,无疑地令中国芒刺在背。
1951 年后的西藏,两个群人分属不同体制、各自生活方式不同,活在同一个空间却有不同的想象,无怪乎《17 条协议》之后的西藏,上演着一连串汉藏之间的冲突。
最后终于爆发在 1959 年 3 月 10 日西藏抗暴,也导致了达赖喇嘛出逃至印度,周恩来趁机解散「西藏地方政府(葛夏)」,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取代,下令废除西藏所谓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式农奴制」,改采取社会主义式的「土地改革」。
「和平协议」从 1951 年到 1959 年,不到 8 年,就被废弃了。毕竟一国两制只是具备过渡性意义,就等待当权者失去了耐心或是控制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毫不遮掩撕毁承诺,进行一国一制。
中国文化大革命(1966-1976)期间,不难理解文革批斗之风也垄罩在藏传佛教文化上,红卫兵洗劫了西藏 6,000 座以上的寺庙,更批斗僧侣之后,使得西藏僧侣被迫离开寺庙。
1980 年代的西部大开发,大量汉人移入,改变了藏人的传统经济;2015 年习近平提出「宗教中国化」到 2020 再次明确提到「藏传佛教必须改造成能够适应中国社会」(连结)。
这一幕幕,难道不像是乔治奥韦尔中《动物农庄》中的猪利用狗的暴力威胁,同时灌输「记忆并不重要」,并透过不断更改标语,来符合任性随意的极权统治需求。
在中国大肆庆祝宣传和平解放西藏 70 年的此刻(连结),再次回看《17 条胁议》第 7 条,「[…]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
从中国入侵西藏开始,15 万藏人流亡海外、120 万藏人被杀害,6,000 多座寺庙被毁损,而 2009 年到 2021 年为止,已经有 157 名西藏僧侣自焚抗议中国统治下的残暴,这是多么令人讽刺、悲伤、需要令人警惕的「不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