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3日訊】益海嘉裡金龍魚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金龍魚)11月20日表示,不認可法院對子公司的判決並提出上訴。這起法律案件涉及了50億元詐騙案。
金龍魚在20日發布的《關於下屬子公司收到刑事起訴書進展情況的公告》中表示:「公司下屬子公司廣州益海(益海(廣州)糧油工業有限公司)收到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皖06刑初3號一審《刑事判決書》」,「廣州益海當庭提出上訴,廣州益海與公司均不認可一審判決,公司亦會依法全力支持廣州益海上訴。」
判決書判決「廣州益海構成合同詐騙罪」並「責令被告單位廣州益海對被害單位安徽華文國際經貿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華文)的經濟損失人民幣18.81億元(人民幣,下同)與雲南惠嘉進出口有限公司(雲南惠嘉)承擔共同退賠責任。」
「金龍魚」不服判決、上訴。(公告截圖)
另據《第一財經》11月21日報導,金龍魚在11月21日下午舉行的廣州益海一審刑事判決投資者說明會上稱,廣州益海董事長兼總經理房彥江表示,雲南惠嘉通過長期行賄安徽華文高管及員工,共同造假,造成巨額損失並企圖將巨額損失非法轉嫁給廣州益海。而廣州益海未參與任何「詐騙行為」,也不知曉,更未實施過任何幫助行為。
報導稱該訴訟涉及50億元的巨額棕櫚油詐騙案。
2008年至2014年期間,廣州益海作為中轉倉儲方,與安徽華文和雲南惠嘉簽訂《中轉協議書》,負責儲存安徽華文代理雲南惠嘉進口的棕櫚油。
雲南惠嘉負責人張利華先是通過向時任安徽華文董事長王民、時任安徽華文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王小虎行賄,促使二人同意將約定的「先款後貨」交易模式變更為「先貨後款」,同時使用偽造的《對帳函》等多種手段掩蓋儲存在廣州益海等倉儲單位的棕櫚油已被銷售的事實。雲南惠嘉先行提走巨額貨物後,未足額向安徽華文支付款項,造成安徽華文直接經濟損失32.3億元,間接損失20.15億元。
事發後,雲南惠嘉、安徽華文和廣州益海涉案人士均被抓,廣州益海也被列為被告之一。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對《第一財經》分析說,因為沒有看到一審判決書,尚無法對具體案情作出評價。但目前公開的信息看,案件中雲南惠嘉是收買了部分廣州益海的員工,廣州益海作為單位是否從中獲取了非法利益,具體情況有待有關方面披露案情後進一步了解。
公開資料顯示,益海嘉裡金龍魚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領先的農產品與食品加工企業,總部位於上海,2020年在深交所上市,旗下擁有金龍魚、歐麗薇蘭、胡姬花、香滿園等知名品牌。
責任編輯:劉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