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證監會原黨委委員、前副主席王建軍因受賄罪於9月7日被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指控,自2005年上半年至2019年9月,王建軍在擔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雲南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副主任、市場監管部主任期間,利用其職務便利和地位形成的條件,為特定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企業融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人民幣9340餘萬元。
王建軍的案件於2026年6月10日開庭審理。而在2025年4月30日,他被立案調查;同年11月3日,被調查「雙開」。
王建軍被控不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影響力為親屬謀利;透過「靠監管吃監管」機制從事權錢交易,並非法受賄。
王建軍生於1968年3月,是中共黨員。他曾歷任中國證監會辦公廳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於2016年4月擔任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後升任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書記、理事會理事長,並於2021年10月擔任證監會副主席直至被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