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12日訊】(記者寧海鐘、顧曉華採訪報導)中共當局打壓維權律師的「709」事件十周年之際,知名維權律師李和平突被北京警方以涉「妨礙執行公務」為由傳喚。李和平友人指此事不尋常,疑是當局有意操作。而在這之前,李和平剛就「709」事件十周年接受境外獨立媒體專訪。
李和平突被傳喚 友人指不尋常
7月12日上午,「709」律師李和平妻子王峭嶺在社交媒體X平台上發帖說:「剛剛,北京宋莊派出所的警察打電話告訴我,他們傳喚了李和平。我趕緊問是哪種傳喚,口頭的還是拿文書的?行政的還是刑事的,警察竟然答不上來。我非常懷疑警察這說法。怎麼你一個執法的,竟然避重就輕,連哪種傳喚都不肯說。」
王峭嶺附上的警察來電錄音顯示,警方聲稱是李和平昨天(11日)晚上碰上交警測酒駕,他不配合,交警便以他涉嫌阻礙執行公務傳喚,但只是口頭說傳喚,具體情況要等通知。(鏈接)
按中共法律,傳喚,通常意義上是指司法機關用傳票或通知的方法叫與案件有關的人,按時到達傳喚地點,接受訊問。常見的傳喚有社會治安行政傳喚、刑事傳喚。
王峭嶺後來貼出7月12日凌晨李和平發出來的視頻,顯示李和平被強行從駕駛座上拽出去。(鏈接)
中國國內一位李和平朋友(因安全問題匿名),今天中午12時許對記者確認此事。「李和平的弟弟李春富律師也在派出所,說李和平律師就在旁邊,據說這個事已經上報市(公安)局,等市局的通知。」
李和平友人說,整件事很奇怪。「一個所謂的查酒駕,怎麼能到派出所?而且現在是等市局通知,我覺得這不是正常的執法。」
友人說,李和平是不喝酒的,很討厭喝酒,無論是平時朋友聚在一起,還是別人到他家去,他都不喝酒。
友人透露,據李春富說李和平是在他家下圍棋,離開的時候將近深夜十二點,但根本沒有喝酒,警方現在以查酒駕的名義,把人弄到派出所,還要等到市局來處理,很異常。
他質疑此事與「709」事件十周年有關,他說,「現在中共其實延續2015年709大抓捕的對民間鎮壓的態勢,不知道是不是因為709的紀念活動惹惱了它們,反正不同一般,非常異常。」
記者致電給王峭嶺打電話的警察,電話無人接聽。記者拔打宋莊派出所的電話,同樣是無人接聽。
「中國人權律師團」稍晚發布了宋莊派出所和執行該任務的警察金紅林的電話,爭取營救。(鏈接)
據悉,另一位「709」律師江天勇,為了避開「709」十周年的敏感日期,離開河南信陽老家,去到黑龍江齊齊哈爾,結果在7月9日的早上,從河南信陽連夜過來2名維穩人員,在齊齊哈爾江天勇所住的地方監控,一直到7月10日才離開。
李和平剛受訪 重提為法輪功辯護的經典辯護詞
出生於1970年的李和平是中國最早一批活躍的維權律師之一。在2003年代理了「新青年學會」一案後,他開始走入代理維權案件的道路。接下來的十幾年裡,他代理了大量涉及異見人士或信仰的敏感案件。他還從事關於反酷刑的獨立研究。
2015年大陸發生「709律師大抓捕」事件,李和平是在7月10日被捕。2017年,在一場閉門審判中,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以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給其判刑三年有期徒、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李和平在獄中遭受嚴重酷刑,2017年5月9日獲釋。獲釋後,全家多次被逼遷,出境遭攔截,女兒上學受阻。
警方這次傳喚李和平,外界認為或與「709大抓捕」事件10周年有關。就在7月11日,獨立媒體「低音」剛發表李和平的專訪。
在這篇題為「我是一個普通律師,走入時代聚光燈下」的專訪中,李和平談了他的人生過往、從事維權案件的經歷、709抓捕和釋放後的生活。他還特別提到「最重要的就是法輪功案件」。
李和平在受訪中說:「我在07年的時候,就給法輪功辯護了。(有一個案件)一家三口都是法輪功(學員),當時他們一家三口上《焦點訪談》,上了三次。《焦點訪談》的意思(是),這家以前不是法輪功的(學員),生活很好;後來他們信了法輪功,生活不好;最後政府不讓他們信,生活又好了。實際上,中央電視台採訪的時候,他們一家三口講的是另外一個故事:開始的時候生活不好,信了法輪功之後生活變好了;政府打壓之後,生活又不好了。新聞完全顛倒事實,他出來以後,把自己的經歷錄下來,發到海外網站上,那警察就生氣啊,把他們一家三口都抓了,我就為他辯護。」
「那個時候給法輪功辯護是很危險的。我做了一個相對來說很徹底的辯護:『憲法至上,信仰自由』。這份辯護詞寫出來以後,成為這個領域的一個範本。當時做這個辯護的時候,想的是可能當時就要坐牢,但是到了十年以後才坐牢。並且在709的時候,這個辯護詞他們拿出來,一點點問我為什麼這樣辯護。」他說。
對於明知會坐牢還要做這個案子,李和平說:「因為我們是做法律的。按照法律就是這樣,這才是真的。我就應該講真話。我覺得我講的就是事實,我就是按照法律講的,完全沒有超綱。並且我們上面還有一個大抬頭呢:憲法至上。信仰自由就是(憲法)三十六條,我說的這一切都是在法律範圍之內的。」(附「低音」原文鏈接。)
李和平提及的法輪功案即是王博案。
北京中央音樂學院畢業的女法輪功學員王博,因自拍了一部有關自述個人家庭因堅持信仰慘遭迫害的實況,以澄清央視「焦點訪談」對她一家的欺騙採訪、抹黑法輪功的報導,並傳遞給公眾。由此全家三口人一審被判4-5年實刑。
2007年4月27日王博案二審開庭,北京六位律師李和平、黎雄兵、張立輝、李順章、滕彪、鄔宏威,從維護司法公正和人權的角度,以「信仰無罪、憲法至上」的觀點,從立法、憲法、刑法、法律事實、司法程序等各個層面,首次全面系統的闡述了中共當局打壓法輪功的非法性,為法輪功學員王博一家人作了精彩的無罪辯護,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先前報導:王博案的辯護詞:憲法至上 信仰自由)
責任編輯:李宇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