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2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西藏自治区党委副前书记、区政府前主席、大陆十四届全国政协前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前副主任齐扎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双开」处分,并收缴违纪违法所得,移送法办。老搭档西藏自治区前党委书记吴英杰上周甫因受贿3.43亿人民币被判死缓。
齐扎拉长期和西藏自治区前党委书记吴英杰搭班子主持自治区党政事务,两人同时于2021年10月卸任。2024年6月16日,吴英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2024年1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今年7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吴英杰受贿一案。因受贿3.43亿余元人民币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齐扎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拨付公款用于违规接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利;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毫无敬畏之心,与商人老板沆瀣一气,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融资借款、公司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齐扎拉严重违反中共党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中共党纪律处分条例》大陆《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齐扎拉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指出,齐扎拉,藏族,1958年8月生,云南香格里拉人,198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齐扎拉长期在云南、西藏两地工作,曾任云南省委常委、迪庆州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拉萨市委书记等职,2017年1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区政府主席。
2021年10月,齐扎拉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副主委,2023年3月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委会副主任。
2025年1月23日,中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齐扎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