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2日訊】中共官場億元貪官頻出。新疆黨委前副書記李鵬新被指受賄逾8.22億元(人民幣,下同),一審被判死緩,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李鵬新被指是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趙樂際在青海提拔的親信。
4月22日,陝西省寶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前副書記李鵬新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院稱,1999年至2023年,李鵬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礦產開發、企業經營、幹部任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8.22億餘元。
李鵬新2023年12月落馬,2024年6月被雙開、移送司法。
彼時,官方通報稱,李鵬新培植個人勢力,搞「七個有之」(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妄議中央等);賣官鬻爵,政商勾連,大搞新型腐敗,非法收受股權股份等巨額財物。
李鵬新被指是現任中共政治局常委趙樂際的親信。
李鵬新落馬後,流亡美國的大陸企業家、青海省前政協委員王瑞琴(王安娜)曾在X平台上發文說,李鵬新和之前落馬的中共國資委前副部長級官員駱玉林都是趙樂際在青海的舊部,「他們在青海官場深耕三十餘年,互相很了解」。
王瑞琴說,李鵬新被抓可以理解為是對趙樂際圍剿的一部分、對趙的清洗還在進行中。
李鵬新1960年12月生,山西神池人,曾在青海、內蒙古、新疆自治區任職,曾是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海西州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李鵬新在青海工作超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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