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22日发布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北京市政府前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已先处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法办。
经查,高朋无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母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
高朋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高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共党纪、大陆《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高朋,1972年7月生,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去年3月升任北京市党组成员、副市长,上任仅一年余,中纪委于今年4月21日宣布,高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