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判决,让「记住」成为政治问题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近日裁定,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邹幸彤涉及「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另一名前副主席何俊仁此前已认罪并被裁定罪成,案件随后进入求情及量刑阶段,这宗案件受到高度关注,并不只是因为几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裁定有罪,更重要的是,它再次把1989年六四事件以及香港长期存在的六四纪念活动推到法律与政治的交界在线,对政府与控方而言,案件核心并非单纯因为支联会举行六四悼念活动,而是其长期政治主张,包括要求结束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等,被认为已涉及《香港国安法》所禁止的煽动颠覆行为,但对香港社会及国际观察者而言,真正值得追问的却是,一个过去可以公开存在的政治组织,一场过去可以公开举行的历史纪念活动,为何在国安法实施后逐渐退出香港公共空间,甚至最终成为刑事案件的一部分。
从维园烛光到高等法院,香港正在失去什么
支联会成立于1989年六四事件之后,多年来在香港推动民主运动及六四纪念活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每年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的烛光晚会,在香港回归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这场大型纪念活动仍能公开举行,也因此成为香港与中国大陆政治环境差异的重要象征,因为中国大陆长期对六四事件进行严格审查,但香港过去却能公开讨论并纪念这段历史,甚至吸引大批市民参与,这种差异也曾被视为「一国两制」下香港特殊公共空间的一部分。然而2020年《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政治环境迅速改变,支联会在2021年宣布解散,李卓人、邹幸彤及何俊仁等核心人士则陆续被控涉及国安法相关罪行,从维园烛光走到高等法院,这不是一宗突然出现的案件,而是香港政治环境转变的一条延长线,过去可以公开举行的纪念活动如今消失,而曾经站在维园舞台上的人物则出现在刑事案件被告席上,这种反差本身就是香港公共政治空间缩小的具体缩影。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并非简单认定「悼念六四」本身就是犯罪,而是根据案件证据、支联会长期政治主张、组织活动及相关言论等因素,判断是否符合「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法律要件,因此把案件简化成「香港连悼念六四都犯法」,并不能完整反映法院处理的法律问题,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否认,六四纪念活动确实已经从过去香港公开政治生活的一部分,变成如今高度敏感甚至涉及刑事法律风险的议题,而这个变化真正令人关注的,是香港社会未来还能以什么方式讨论一段曾经公开存在的历史。

争议核心不是烛光,而是政治主张的界线
本案真正的法律争议,在于法院如何看待支联会长期提出的政治目标,以及这些政治主张是否已经超越一般言论与历史纪念活动的范围,香港政府强调,案件涉及的是支联会长期推动的政治目标及相关行动,而不是单纯因为被告悼念六四便遭到定罪,这也是政府认为案件具有法律依据的主要理由,但批评者则担心,当要求民主改革、平反六四以及批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都可能进入国家安全法律的审视范围时,和平政治倡议与「颠覆国家政权」之间究竟还剩下多少清楚界线,就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

没有暴力也可能构成颠覆,国安法的边界正在重新定义
支联会案件另一个敏感之处,是其过去主要活动包括集会、演讲、悼念及政治倡议,与传统意义上的武装政变、恐怖攻击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外界自然会追问,如果没有武装、没有暴力、没有攻击政府机关,为何仍可能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政府的法律立场则是,《香港国安法》并没有把暴力作为所有颠覆罪行成立的唯一条件,只要相关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就可能受到刑事追究,而法院此次判决正是在这套法律框架下作出。
这也意味着香港政治活动的法律风险判断标准已经与过去存在明显差异,过去政治人物或社会团体是否犯法,主要取决于实际行为,而在国安法框架下,政治目标、组织活动、公开言论及行动效果等因素都可能成为司法判断的一部分,这种制度变化不代表所有政治言论都已经犯罪,但确实意味着香港社会必须重新理解政治表达的法律边界。
六四纪念消失后,香港还能怎样记住1989
支联会案之所以比一般国安案件更加敏感,是因为它牵涉的不只是当代政治,也牵涉香港如何记忆一段历史,过去每年6月4日维园的烛光晚会,对不少香港人而言不只是政治集会,也是悼念六四死难者的公共仪式,而支联会解散、维园大型纪念活动停止以及相关人士被判罪成,意味着这种公开纪念方式已经成为过去,问题也因此从「今年还能不能举行六四晚会」,逐渐变成「下一代还能不能公开讨论六四」。

当一段历史无法再以过去的方式进入公共空间,它并不代表历史本身消失,而只是代表社会记忆的方式正在改变,这也是支联会案件最具象征性的地方,政府可以基于国家安全需要制定法律,法院也必须按照法律与证据审理案件,但一个社会如何记忆历史、如何讨论政治以及如何容纳不同意见,却不应该只剩下一个答案,否则表面上得到的可能是安静,却未必是真正的共识。
社论:真正震撼的,不只是谁被判有罪

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无须否认,任何政府都有责任防止暴力政变、恐怖活动、间谍行为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香港政府同样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责任,而法院也有责任依照证据及法律作出判决,因此支联会案最基本的司法问题,仍然应该回到具体罪名、证据以及法院判决本身,但当一宗案件同时涉及政治组织、民主倡议以及历史纪念活动,它产生的影响自然不会只停留在法庭之内。
这宗案件真正令人震撼的地方,是香港曾经拥有一个可以公开讨论六四的空间,如今这个空间已经大幅缩小,而曾经负责保存这段公共记忆的组织也已经解散,相关人士更因其政治活动及主张被裁定罪成,最讽刺的是,支联会多年来要求社会「不要忘记六四」,如今支联会消失了,维园烛光也消失了,但六四却因为这宗案件再次登上国际新闻。
因此,真正值得香港社会思考的问题并不是「李卓人与邹幸彤会被判多久」而已,而是当一个社会开始把历史记忆、政治倡议与国家安全放在同一张法律天平上时,未来究竟还有多少空间可以让人和平地讨论不同的政治理念。
历史可以被淡化,也可以被重新诠释,但历史不会因为不准人谈论而消失,一个真正有信心的制度,也不应该害怕人民记住历史,因为真正稳定的社会,不只是没有人敢反对,更应该是即使有人持不同意见,甚至希望改变政治制度,也能在清楚、透明而可预期的法律框架下和平表达。
支联会案因此不只是李卓人、邹幸彤与一个已解散组织的司法故事,它更像一面镜子,照出国安法时代的香港正在变成什么样的城市,而最值得留下的问题也许只有一句:当一个城市连「记住」一段历史都必须先思考法律风险时,它真正正在失去的,究竟是一场烛光晚会,还是一个社会自由记忆与讨论历史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