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前全國政協常委畢井泉因受賄罪被判刑14年,法院指控他非法收受財物約5742萬人民幣。畢井泉曾擔任時任副總理王岐山和汪洋的大祕。
據中共央視新聞報導,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15日判處畢井泉有期徒刑14年,並罰款500萬元。法院指稱,從1995年至2025年,畢井泉擔任多個高官職務期間,以權力和地位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賄款達5742萬元,金額「特別巨大」。
判決表示畢井泉在庭上坦承自己未被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
去年5月,畢井泉被宣布調查,隨後於12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公開資料顯示,畢井泉生於1955年,黑龍江省人。早年在中共國家發改委工作,曾擔任多個職位。
畢井泉擔任王岐山和汪洋的大祕,自2008年4月擔任國務院副祕書長,2015年則調任中共國家食藥監管總局局長。
2018年7月,正值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爆發時,畢井泉擔任長生公司查案組的組長。
2018年8月,畢井泉因疫苗問題辭職,成為自中共十九大以來首位被處理的中央委員。
兩年後,畢井泉在2020年8月重返政壇,擔任全國政協工作。
時事評論員李林一表示,畢井泉的下台與復出,以及之後再次被查,與蔣超良遭撤職後又復職再被調查的情況相似,背後反映出中共官場權力鬥爭與腐敗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