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裁定,中國大陸籍配偶徐春鶯因涉嫌受中共指示介入台灣選舉,遭判處7年有期徒刑。依《反滲透法》及其他罪名,徐春鶯面臨長達7年的監禁。
根據法庭宣判,徐春鶯利用其在陸配社群中的影響力,在台北市長和總統選舉期間代表民眾黨參選人站台,其中包括黃珊珊和柯文哲。法院指出,她的行為損害了台灣的憲政秩序,危害了主權,並破壞了選舉公平性。
內政部長劉世芳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相關法規,對於可能危及台灣社會安定或國家安全的情況,可以撤銷或終止居留許可。
針對是否會撤銷徐春鶯的居留資格,劉世芳表示,文件仍在處理中,必須等待法院正式判決書才能確定後續步驟。
劉世芳進一步指出,徐春鶯即使經過「三審定讞」確定定罪,仍需要在台灣執行刑罰,因為她的犯罪行為發生在台灣境內。根據台灣的訴訟程序「三審定讞」,當事人無法再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