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維權人士陳明燕因協助弱勢人士捍衛權益而被判處四年半有期徒刑,於2026年8月10日出獄。陳明燕在2015年12月因在微信群中轉發法輪功全球起訴江澤民的圖片而被捕。
據維權網8月11日報導,陳明燕已經獲釋。她出生於1976年9月9日,是四川雅安市雨城區武安街34號的訪民。在鬥爭了多年涉及撫養費的問題後,她曾多次上訪並遭到非法拘留。
陳明燕曾在2009年至2012年間被多次拘留和超期拘留,甚至被強行送往精神病院關押長達7個月。她不僅為自己的維權奔走,也積極幫助其他訪民,向關押在雅安看守所的人提供物資和金錢援助。
在2015年12月,陳明燕因在微信群中轉發「法輪功全球起訴江澤民」的圖片被捕,並以涉嫌「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受到刑事指控。經過一系列的審訊和拘留,她於2020年4月11日出獄。
陳明燕接受採訪時透露,在監獄中長期被迫做苦役並遭受虐待,使她身心俱疲。她表示自己只是轉發圖片表達意見,並非法輪功學員,但卻遭到檢察機關的打壓。她的故事引發社會關注,呼籲尊重人權與言論自由。
2022年,陳明燕再度因協助弱勢受壓迫者而被捕,後來被控「尋釁滋事罪」,並被判處四年半刑期。直到2026年8月10日,她終於踏出監獄之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