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即將實施更嚴格的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措施。根據《北京日報》報導,自11月15日起,新修訂的《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將在全市行政區域內生效。
這項規定將北京市全市行政區域規劃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除非另有特殊保障情形,否則將禁止在北京市實施無人機飛行、持有或存放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同時也禁止運輸、攜帶相關設備進入北京市行政區域。
根據新規定,特殊保障單位需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責任,以預防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同時,特殊保障情況下的飛行活動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此外,新規定還要求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單位和個人,將原本設立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倉庫或臨時存放點搬遷至京外,並且在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轉移。如無法轉移,市民可選擇自行攜帶設備離京,或透過現場回購、報廢回收或郵寄出京等方式處置現有無人機。
今年5月1日,北京市已經實施了《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針對無人機的飛行、銷售、運輸和存儲進行了嚴格限制。這次的修訂更進一步提升了管制力度,從飛行和銷售的限制擴展至禁止持有和存放等範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