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陝西省政協前副主席劉寬忍因受賄罪和貪污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劉寬忍去年5月被調查時,成為2025年首位被開除公職、受到懲處的「民主黨派」高級官員,也是自中共二十大以來陝西省第三位被調查的副省級官員。
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於8月31日公開宣判劉寬忍受賄和貪污案。法院判處劉寬忍受賄罪13年,並處罰金300萬元,貪污罪判刑6年,並處罰金50萬元,共計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350萬元。
根據法院資料指出,自2006年上半年至2025年4月,劉寬忍擔任陝西省文化廳副廳長、廳長、政協常委、副主席、民進陝西省委會主委以及民進中央副主席等職務期間,利用職權和地位之便利,幫助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收受財物折合超過4146萬元。
2013年11月至2017年12月,劉寬忍在擔任陝西省文化廳廳長期間,透過虛構演出、簽訂虛假合同、虛報費用等手段,共侵吞、詐取公款達739萬元。
劉寬忍於去年5月在任上被調查,隨後被開除公職,移送司法。今年6月12日,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此案。
公開資料顯示,劉寬忍為陝西蒲城人,生於1963年,曾擔任西安音樂學院民樂系副主任、陝西省文化廳廳長,自2018年開始擔任中共陝西省政協副主席,直至被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