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的中共出入境管理新規定即將對上海市的移民中介產生影響。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務行業協會召開會議,傳達這項新規定的內容給會員單位。業內消息人士透露,這次會議旨在向移民中介機構傳達政策,要求其配合執行。雖然公開條文僅要求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進行備案,卻未具體說明客戶資料的報送與共享方式。據了解,實際執行上,客戶資料需要提交給相關部門。
根據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務行業協會發布的「滬境協〔2026〕23號」通知,會議定於9月3日下午2時在上海市虹口區西體育會路189號上海外國語大學迎賓館三樓多功能廳舉行。通知指出,協會將根據中共國務院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組織召開「專題交流研討活動」,要求參會人員提前準備相關問題,現場進行互動討論。
上海業內人士郭女士透露,這次會議的目的是向移民中介公司解釋政策,要求其做好執行準備。對於新規的內容,只有模糊的說明,提到中介公司應該規範經營,並要求備案,卻沒有具體細節。郭女士預測可能會要求保存或提交客戶資料及申請內容,以便監管機構了解申請人的情況。
根據將於9月15日正式生效的《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共有19條內容。其中第七條指出,從事出入境政策諮詢、證件代辦及手續辦理等中介服務的機構和人員需進行備案。中介機構必須向當地移民管理機構辦理備案,從業人員則由所在機構負責。對於已從事相關業務的機構及人員,新規要求在生效日後90天內完成備案。
目前,官方公開文件尚未明示備案所需的全部資料,也未提及中介機構是否需要定期報送客戶名單、申請材料、資金情況及辦理紀錄。
上海移民中介顧問馬小姐表示,她所在的公司及員工已完成備案,需要登記公司成立時間、客戶數量等資訊,並確保客戶資料符合政府標準,全部客戶名單也已上交給審查單位。對於中介若蓄意偽造客戶資料,可能導致公司執照被吊銷,甚至涉及刑事責任。
新規的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了對違規機構的罰款措施,並可要求暫停業務或停業整頓;對於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機構,可吊銷業務許可證或營業執照。第十七條則要求對於構成犯罪的情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新規公布後的影響,馬小姐提及許多客戶主動取回資料並解除委託,導致公司業務量減少。她說,「上海很多客戶要求取回資料、解除委託合同,甚至不要求退回已繳金額。之前每天的諮詢電話和服務需求大幅下降,客戶擔心我們的資料會被提供給管理機構。」
就此,上海律師王先生指出,明確需要備案的是中介機構及從業員工,並非所有申請移民的個人。新規未明確規定中介機構須向政府報送客戶資料。他補充表示,許多有錢人已於過去數年移民海外,且部分人直接向外國移民部門辦理申請,許多人身份和出境情況可能會在新規實施後受到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