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今天表示,依法驱离东沙越界2艘中国渔船,其中1艘因拒不起锚以水炮逼退,坚定执法立场,并兼顾人道救援。
海巡署发布新闻资料指出,东南沙分署东沙指挥部1日上午11时许,在东沙岛东北15.5浬(禁止水域内5.5浬)侦获1艘不明目标,立即通报云林舰前往查处。
海巡署表示,1日下午3时许,云林舰于东沙岛东方27浬(限制水域内8浬)发现中国籍「粤惠东渔75066」及「金鲨」等2艘渔船违法下锚作业,云林舰依法执行广播驱离,「粤」船起锚航离,但「金」船拒不起锚。
经云林舰在连续广播驱离3次无效后,从距「金」船200公尺,以水炮向上空喷水30秒无效后,再逐渐靠近向驾舱喷水90秒驱离,「金」船随后起锚向外航离,云林舰水炮即未再针对「金」船喷水。
海巡署表示,依驱离中国船舶及低致命性武器使用等SOP规定,运用高压水泵等低致命性武器,应注意勿伤及易致命部位及其他第三人,云林舰向「金」船驾舱喷水90秒,全程避开甲板上的人员。
但「金」船在动俥航离时失去动力,云林舰全程在旁戒护并施放小艇查看,确认人员均安,另基于人道考虑,云林舰立即在旁戒护「金」船安全。
海巡署表示,1日晚间8时许,云林舰应「金」船要求,以小艇提供35份热食给「金」船人员食用,随即展开拖带,并增派东沙分队PP-10032全程戒护。
海巡署指出,1日深夜11时许把「金」船安全拖离至限制水域外,等候「金」船联系的友船前来拖带,现场由海巡舰艇持续戒护,今天上午6时15分平安将「金」船交由中国籍「海洋石油681号」工作船拖回。
海巡署表示,依法驱离越界中国渔船,守护国家海疆、落实人道救援的立场不变。呼吁中方,近期中国渔船越界捕捞变本加厉,渔货动辄以数吨计,严重侵犯台湾海域秩序与珍贵海洋生态,请中方约制其渔船不得再越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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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中央社
海巡署指出,将持续部署舰艇勤务,坚定捍卫国家主权与海域安全,确保东沙海洋资源的永续发展。
中国大陆国台办今天晚间回应时声称,台湾有关方面应尊重两岸渔民在传统渔区作业的「历史和事实」,「不得使用危险方式粗暴对待在相关海域正常作业的大陆船舶船员」,如造成严重后果,一切责任由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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