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名大陸清華博士後被揭出在妻子孕期期間出軌的事件,在法院一審後被判賠償被騙者1萬元並公開道歉。這引起了廣泛的關注。該男子聶某某在敗訴後已轉入香港另一高校擔任研究員。
據報導,被騙者莫女士表示,直到法院判決生效前,聶某某並未主動遵守判決。她需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才讓她獲得相應的賠償金和道歉信。目前,聶某某已在香港城市大學某學院擔任研究員。
莫女士向香港城市大學提交了舉報信並附上相關證據。校方回應表示,將按照學校相應程序審查提供的信息。
根據查詢,香港城市大學官網顯示,該校某學院研究小組中確有聶某某的職位,為研究員,入職時間為2025年8月。對此,校方回應指出,正在調查事件,暫不作進一步評論。
莫女士介紹,2024年她在一戀愛交友公眾號上發布個人資料,並表明希望找尋已婚打算的對象。聶某某遂透過該號取得她的聯絡方式並自我介紹,表示自己為某985高校博士。
兩人確立感情後,莫女士漸漸發現問題。她透露,2025年3月,無意中查看聶某某手機,驚見其與母親的聊天中有嬰兒照片和視頻。「當時嚇傻了,渾身發抖。」
她得知聶某某在聯繫她時,妻子正處懷孕期。及至揭露真相時,聶某某的孩子已降生數月。
當她詢問為何隱瞞已婚事實後,聶某某回應:「一時糊塗,只覺得好看、溫柔……把底線、三觀、道德都拋在腦後。」
兩人最後一次見面錄音中,聶某某對隱瞞婚姻承認錯誤。莫女士則透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
2025年4月底,聶某某當時所在的清華大學通知處分,包括記過並處罰12個月。這段事件導致莫女士精神和身體上受傷,因而在同年提起民事訴訟。
北京市法院於今年6月22日裁定,認定聶某某的行為侵害了莫女士的人格權,判令賠償1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最近,聶某某轉換至香港城市大學的消息又引起公眾關注。
有網友質疑港城大對聶某某未提及懲罰措施,似乎忽略清華大學的處分。此事引出高校是否僅注重論文不考慮品德的爭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