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90后女生徐菊芬因翻墙遭到中共恐吓。4月10日,她在洛杉矶参加声援所有受迫害中国女性的活动。
最近,河北承德一名自称为境外公司工作编写代码的程序员发文披露,因为警方认定其「非法翻墙」,所以没收了他「违法所得」一百多万元。消息一经发出,震惊了IT界,震惊了网络。有网友评论指出,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中国IT圈基本上无一幸免,都能被处罚。
翻墙首先得有「墙」。这堵「墙」特指中共公共网络监控系统,即「金盾工程」,俗称中共国家防火墙,英文名是Great Firewall of China,缩写是GFW。防火墙的始作俑者是死去的江泽民的大儿子江绵恒。
据《真实的江泽民》一书记述,1999年7月江泽民和中共一意孤行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其长子江绵恒害怕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真相为国内民众知晓,所以在封锁互联网的问题上积极配合,并推动「金盾工程」的建立,华为深度参与。
2000年前后,金盾工程一期工程启动,投资60亿人民币。2006年,中共公安部对「金盾工程」进行了验收。金盾工程虽然以「全国公安工作信息化」的名目立项,但事实证明,其最核心也最隐秘的功用,是针对法轮功的,即阻止法轮功真相在大陆传播。
2010年以后,金盾工程升级为规模更大的绝密「大情报」工程,用来监控十几亿民众。据推算,全国实施「大情报」工程的经费在1000至6000亿元之间。其监控范围扩大,包括所有异议人士乃至普通百姓。截至目前,中共打造了世界上最为惊人的监控系统。这套系统除了网络长城防火墙,还有手机监控、道路监控、身分证监控、人脸识别监控等。中国人几乎无处不在监控中。
在中共的监控系统下,中国人毫无个人隐私不说,而且被「老大哥」随时监视着言行,不得有任何所谓「反政府、反党」言论和行为,其已经完全成为中共迫害异己、迫害包括法轮功、新疆维族人在内的百姓、维持政权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工具。
而中共在内部也不讳言,防火墙的主要目的是「审查互联网传播的各种内容,对部分内容进行监控、过滤、删除、屏蔽,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阻断国内网民对国外一些不经过我国审查的平台网站进行访问。」简言之,就是中共决不允许老百姓去看那些中共不允许看的境外网站。
基于此目的,中共将「翻墙」定义为:「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技术规避国家公共网络监控系统,突破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非法访问被国家禁止的境外网站的行为。」
事实上,自2019年以来,中共警方以「翻墙」为由对不少翻墙者进行了处罚。如2020年10月,有网友注意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栏」自2019年7月份起公布了大量的与翻墙有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原因均为某网友或某单位「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国际联网」。
2020年8月,有自媒体分析了当年8月浙江18起个人翻墙被行政处罚的原因。同年5月,陕西安康警方以杨某某翻墙为由,对其行政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2019年12月,四川遂宁警方因蒋鹏翻墙看油管,而对其进行处罚。5月,IT精英孙东洋被河南省新密当局以「提供侵入计算器系统程序、工具罪」提起公诉,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没收了计算机及处罚两万元罚金。1月,广东韶关南雄市警方对一名翻墙网民处以行政处罚,罚款一千元……
警方处罚的依据是1996年中共国务院出台的《计算器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六条是「计算器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而在工信部不承认防火墙存在的情况下,司法部门对「翻墙」进行处罚自然也是没道理的。因为警方使用《计算器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进行处罚,属于法律条文扩大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