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轮功学员黄柱峰最近被判刑2年10个月,并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遭到毒打。黄柱峰的左手因酷刑致残,活动功能只有35%。原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表示,中共对黄柱峰的判刑是非法的,看守所对其实施毒打等虐待也是违法的。
黄柱峰生于1970年4月,是一名电气自动化专科毕业生,持有电工证和助理工程师证。他工作认真负责、诚实守信,从不利用工作占公家一分钱,曾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他按照法轮功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人,是一个孝顺儿子、好父亲、好丈夫。
2020年12月12日下午4点左右,黄柱峰下班回到住所楼下时,茂名市公安局等人突然将他绑架并抄家。警方携走了几十本法轮大法书籍和法轮功资料,将黄柱峰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此前,茂名市辖区逼迫黄柱峰签署放弃修炼法轮功的文件,但遭到他的拒绝。
2023年7月左右,黄柱峰从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的南12仓被调到南4仓时,身体状况不佳,出现小便失禁、流尿等症状。在南12仓,他遭到毒打。2023年8月16日,黄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非法判刑2年10个月,并勒索罚款10000元。
对于黄柱峰被判刑和遭毒打的案例,吴绍平律师在采访中告诉记者,法轮功学员因坚持自己的信仰、传播真相而被中共逮捕入狱、判刑,并实施酷刑,这是侵犯公民信仰权利的典型行为。同时,黄柱峰的人身权利和健康权利也受到了中共的严重侵害。
根据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2023年2月23日上午10点,黄柱峰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庭审,两位律师为他进行了无罪辩护,驳斥了公诉人的指控。黄柱峰的妻子是唯一的家属旁听人,但中途被法庭以证人为借口请出法庭。庭审时,黄柱峰被强行戴脚镣手铐,吴绍平表示,这明显违反了中共自己的法律规定。
对于黄柱峰目前在看守所遭到毒打,吴绍平表示,这说明看守所在明目张胆地违法。根据中国《看守所条例》第四条,严禁打骂、体罚、虐待犯人。吴绍平律师说,如果毒打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柱峰2003年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在广东省三水劳教所遭受酷刑,留下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