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及其助理張俊傑、陳智葟、林怡君,被控收受中共資金並在台發展組織。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4人涉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後,於11月6日偵結起訴,分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貪污收賄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對高金素梅求處有期徒刑14年、張俊傑求處有期徒刑15年。
檢方指出,本案由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偵辦。檢方認定,高金素梅等人涉嫌觸犯修正前國家安全法中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罪,以及貪污治罪條例中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等罪。
高檢署表示,高金素梅與張俊傑、陳智葟、林怡君在2005年至2016年間,將部落工作隊與國會團隊整合為「祖靈之邦團隊」,並以「一套人馬,兩塊招牌」方式運作。張俊傑與陳智葟負責統領團隊的競選、問政及原鄉部落聯繫工作;林怡君則被指擔任高金素梅及張俊傑的代理人,在兩岸之間往來,接受中共官員指示並傳達相關內容。
檢方指出,張俊傑一方面在檯面上接受中共捐贈的原鄉部落建設經費,以充實高金素梅競選連任的資源;另一方面則透過親友帳戶等管道,在檯面下將約新台幣1億7000萬餘元的巨額資金匯入國內。
高檢署認為,4人引入中共資源,涉嫌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此外,高金素梅被控依中共官員及其派遣人員的授意與指示,在立法院從事多項行為,包括召開組團赴聯合國反日記者會、質詢日本代表處並要求刪除預算、質詢反對軍購案、透過程序委員會委員身分影響法案審議,以及在委員會中針對課綱微調表態支持等。
檢方指稱,這些作為影響中華民國議事運作,且高金素梅另就兩岸、外交等重要議題抗議發聲,對台灣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危害。
高檢署指出,高金素梅自2002年起擔任立法委員至今,原應遵守憲法、效忠國家、公正議事並善盡職責,但檢方認定她為競選連任及牟取不法利益,與張俊傑等人共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提供的資源與巨額資金,並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企圖動搖民心向背。
檢方並指,高金素梅涉嫌利用立委職權,針對反軍購、兩岸、外交及國防等重要議題,依中共官員授意在國會發聲並影響議事程序。檢方認為其行為屬內外勾連,情節重大;加上她在偵查期間推諉卸責、誆飾犯行,未見悔意,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4年。
至於張俊傑,高檢署指出,他長期從事原住民事務、主導原住民團體運作,並擔任立委辦公室主任,本應廉隅忠誠、戮力從公並依法行事。檢方認定他為牟取不法利益,與高金素梅等人共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提供的資源及巨額資金,並涉嫌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
檢方指控,張俊傑安排相關人員前往大陸地區接受島內統戰工作等訓練課程,滲透原住民部落地區,企圖作為「第五縱隊」使用;並依中共官員指示在國會配合發聲、影響議事進行。檢方另指出,張俊傑事後為規避查緝而棄保潛逃,認定其惡性重大,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年。
高檢署表示,陳智葟與林怡君雖在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並對其他共犯間的犯罪情狀作出明確供述,但考量其犯行對中華民國主權完整及國家安全危害甚鉅,請求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高檢署強調,對於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將秉持縝密搜證、向上溯源及向下刨根的原則,嚴懲不法,以維護國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