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1月,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漠河市的法輪功學員里玉書被判刑12年,並被關進黑龍江女子監獄,面臨著長達十多年的獄中生活。監獄多次嘗試強迫她放棄修煉法輪功,但她始終堅守信仰。
里玉書的獄中生活充滿磨難,除了獄警外,很多刑事犯也參與監管她,甚至加以虐待。她面臨著來自監獄的強制灌食、毆打和其他體罰。
法輪功學員都被安排了監管員「包夾」,他們不僅監控法輪功學員的行為,還禁止他們煉功和溝通。這些包夾甚至可以向獄警匯報情況並執行他們的指示。
隨著「轉化」的進行,刑事犯介入並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摧殘。為何這些刑事犯能夠擁有如此權力去控制其他服刑人員的生活?
2002年開始遭受迫害的里玉書在監獄內不斷遭受摧殘,從集訓監區到病犯監區再到攻堅大隊,各個地方都有對她的「轉化」行動。這些非法行為持續發生,讓她經歷了極大的痛苦。
2014年出獄後,里玉書十多年的獄中生活顯示了在監獄內對拒絕「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控制,為何主要由刑事犯實施。她的經歷引發了對監獄「轉化」體系中的現況和問題的深思。


